洪山区人民政府和我校签署土地置换协议

发布者:卓张鹏发布时间:2024-09-18浏览次数:10

新闻网讯(记者 卓张鹏 摄影 彭佳)9月18日,洪山区人民政府与我校在中原楼六楼会议室签署石咀校区和野湖地块置换协议。洪山区人民政府区长严中兴、副区长牛正可,校长、党委副书记杨灿明,副校长邹进文出席签约仪式。邹进文主持。

杨灿明在致辞中对严中兴一行来校指导工作并解决学校实际困难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我校自1949年迁汉办学以来,积极支持武汉城市建设,不打折扣、不讲条件。石咀校区土地置换工作从开展以来,武汉市、洪山区高度重视、克服困难、持续推进,经过反复沟通协商,研究出多个置换方案,最终选择与野湖地块置换。接下来,学校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关于“强化校企科研合作”的重要指示,充分利用好野湖地块开展政企校企校地合作,促进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武汉市、洪山区的发展做出中南大贡献。

严中兴在讲话中表示,长期以来,中南大与洪山区携手共进,在合作过程中始终保持着深厚的友谊。作为财经政法深度融通特色鲜明的一流大学,中南大发挥优势,为武汉市、洪山区各行各业的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尤其是与洪山区的协同创新,成为区校合作的典范。洪山区坚持打造“大学+”发展战略,将洪山区的大学优势转化成科技优势、人才优势、创新优势、发展优势,全力推动区校双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下一步,洪山区将继续推进石咀校区和野湖地块置换工作,一如既往做好科技服务、项目规划、行政审批等工作,为置换工作高效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上,杨灿明与严中兴共同签署《关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石咀校区和野湖地块的置换协议》。

据悉,2012年,为支持武汉市四环线沌口大桥建设,武汉市、洪山区与学校沟通,提出石咀校区土地整体置换工作。经过前期沟通协调,学校和洪山区就石咀校区土地置换洪山区野湖地块形成置换方案,并签订置换协议。

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住更局、资建局、大学之城服务办、青菱街道办事处、洪山城投公司,学校党办校办、法律事务部、资产管理部、校园建设部、发展规划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仪式。

审核人:胡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