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徐显明副会长为我校师生作专题讲座

发布者:彭佳发布时间:2023-04-24浏览次数:829

新闻网讯(通讯员 钟开炜 王博 摄影 杜鹏)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悟、准确把握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4月22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教授应邀在中原楼七楼报告厅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法治道路”为主题,为学校75周年学术校庆“中南大讲堂”名家讲坛做首场报告。校长、党委副书记杨灿明,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覃红,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姚莉,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申祖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周铭山参加报告会。党(校)办、法律事务部,纪委办、巡察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研究生院,科学研究部、社会科学研究院,法学院班子、法学各二级学科带头人、系主任,理论法学系、宪法与行政法学系全体教师,社会治理法学、纪委监察学、党内法规学、国家安全学等交叉学科全体教师以及部分学生代表参加学习。报告会由姚莉主持。

徐显明教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法治道路”这一主题,从习近平法治思想产生的重要意义及特征、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方法论和辩证法四个方面展开介绍。

徐显明教授联系历史与现实、国际与国内、理论与实践,深刻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性、实践性、创新性和系统性四个显著特征,强调当前中国法治的最重大问题就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为什么要依法治国”这个问题,徐显明教授从人类发展的一般规律、国际共产运动的教训、党的执政经验、法的原理四个维度进行了详尽而深刻的阐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国情的中国特色,是历史和人民共同的选择。在谈及“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问题时,徐显明教授强调,要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目标和总抓手,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十一个坚持”为根本遵循,发挥其纲举目张的作用,并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全过程都严格要求,才能最终推动实现中国法治建设的新气象。最后,徐显明教授分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方法论和十大辩证法,着重阐述了政治与法治的关系,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姚莉总结时表示,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组成部分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学习和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项长期且十分重要的工作。徐显明教授的辅导报告内容丰富、立意高远,充分展示了杰出法学家、教育家、理论家的卓越风采,学校将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中南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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