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公布。《国家治理》周刊邀请权威专家对《决定》进行解读,为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提供理论指引,对未来需要深化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推进的重大工作任务提供更深刻的理解和更全面的认识。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11月《国家治理》周刊。
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现代财政制度支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杨灿明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其内容纷繁复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是其主线之一。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财政被赋予了新的历史任务,成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一定位使得财政成为国家治理的核心环节。财政制度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一项核心制度安排,必须要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
国家治理现代化要着力回答好“中国之治”和参与全球治理的时代命题。第一,要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突显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优势,将制度和体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能力,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不断前进。第二,要应对逆全球化浪潮和国际格局变迁等外部环境变化造成的风险和挑战,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优势。
这对现代财政建设提出了“双重要求”。一是要紧扣财政在国内经济和社会治理中的职能和作用,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解决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及其衍生的社会问题,对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二是要立意于中国国际治理方略,满足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的要求,匹配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之目标,实现全球各国的共同发展与繁荣。
推进国家治理迈向“中国之治”新征程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 许耀桐
社会主义代表着人类进步的趋势和发展的方向,但社会主义从理论的提出到现实的实践进程,始终贯穿着怎样创建和治理一个全新的社会主义国家与社会的重大问题。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有许多关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的科学预测,但是他们并没有亲身经历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后来列宁缔造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有了七年领导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实践的经验,但还没有来得及深入探索、认真总结,寻找出有效的国家治理方略。
1978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开始以全新的视角思考国家治理问题。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我们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到了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新命题。
如今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又把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党战略任务的一个重要方面,进一步深化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毫无疑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形成和深入展开,是社会主义事业和国家与社会发展的前途命运赋予当代中国共产党的重要责任,是对长期以来困扰我们的什么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怎样才能治理社会主义国家重大问题的回答和破解。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已经成功解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和“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现在,历史又掀开了新的一页,要回答“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制度、怎样治理国家”的重大问题,这就是要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之治”发展。
“总体目标”升华的意蕴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顾海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基础上,以深邃的历史穿透力、深刻的理论感染力和深厚的时代感召力,提出了“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的“总体目标”。
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到“总体目标”的提出,是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论和实践认识的升华。
这一“总体目标”,在对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改革和发展目标设定中,凸显了实现“总体目标”首要的政治优势就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对此《决定》强调,“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可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是领导一切的”,成为“总体目标”中“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的“普照的光”。
这一“总体目标”,站在新时代的高度,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和鲜明指向作出新的概括,必将在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重要保证的牢固基础。
国家治理现代化首先要实现政府治理现代化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资深研究员 汪玉凯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是政府治理体系和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政府走在国家治理的前台,国家主要靠政府治理,因此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对整个国家治理的影响非常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1978年到现在,我国经历过8次行政体制改革,这些改革使政府治理整体上由计划经济的政府转向了市场经济的政府。改革开放40多年,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与中国政府有效的治理有很大关系。从这点上讲,行政体制改革功不可没。
我国现在还是五级政府:中央政府、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乡镇政府。理论上,信息化、数字化越发达,组织结构就越扁平化。因为信息传递手段改变了,过去可能一级一级往下传递,现在不需要那么多会议的传递,可以减少管理层次,这样既节约了人力,也节约了物力。现在有一些试点,改变市管县体制,县由省直接来管,减少管理层次,但是实施过程中还有很多复杂因素制约。
转变政府职能,是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难点问题。表面上看是转变政府职能问题,但实则是复杂的利益关系问题。当前仍存在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个人化,甚至个人利益被法定化的问题。部门立法过程中相互打架的情况经常出现,说明部门在立法过程中会考虑自己部门的利益。
在加强党的领导中发挥制度优势提高治理效能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教授 蔡志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内容和要求的阐述,凸显了党对肩负的历史使命、所走道路、所坚持的理论与制度的科学理解和有效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首要的是把握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居于核心地位,是发挥领导保障作用的制度。新中国能够从物质匮乏和制度匮乏的艰难环境中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靠的是中国共产党坚强有力的领导和全体人民在党的领导下艰苦卓绝的奋斗。这一基本逻辑贯穿事业发展的全过程。为更好实现党的领导,必须改进党的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并通过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跳出“历史周期率”。其间,党的初心使命、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党的自我革命推进社会革命的政治逻辑和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确保了党能够不断完善制度,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之路
湘潭大学副校长、教授 廖永安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社会治理的各方面各环节,是我国社会治理最鲜明的制度特色。实践表明,只有加强党的领导,才能把握社会治理的正确政治方向,优化社会治理资源的科学配置,提高社会治理的最终成效。
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面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单纯依靠国家或社会都不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为此,必须把各级党委、政府、司法机关、社会多元力量整合起来,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实现社会治理的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全民”意味着国家、社会、公民共享治理权力的主体性,“共建”意味着国家、社会、公民共同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的相互作用,“共享”意味着社会治理成果由社会共同体获得和享有。
坚持制度与技术的深度融合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今日中国的社会环境、尤其是互联网虚拟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前所未有的变化,移动支付、人脸识别、人工智能,云计算、云储存、大数据等现代科学新技术已广泛应用在农业、制造业、金融业、教育、医疗、司法等各个行业和领域,引领了社会治理技术的根本变革。只有以新的科学技术为支撑,以互联化为基础搭建全方位、立体化、开放化、模块化、一体化的社会治理技术平台,提高社会风险的防控能力和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才能适应新的复杂的社会环境,最大程度地发挥社会治理制度的效能。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里程碑
华中智库副院长、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杜志章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之间的关系,第一次系统阐明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全会从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等十三个方面系统阐明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其中许多方面被第一次提升到显著优势的高度,例如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的干部选拔机制、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导向的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的外交政策等。这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更加成熟定型的重要表现。
“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石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杨宏山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系统地总结了“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石,涵盖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等13项制度原则。这些制度原则,凝聚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经历了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已经成为支撑经济快速发展、维护社会长期稳定的基本制度安排。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领域,《决定》既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一系列改革导向,也出现了不少新表述、新提法。其中,在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方面,提出“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在文化制度建设方面,提出“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在民生保障制度建设方面,提出“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在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方面,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方面,提出“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在“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建设方面,提出“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这些新话语、新表述、新提法聚焦于广受关注的重大问题领域,给出了新的政策建构,并就加快推进改革进行了政治动员。可以预计,在政治引领下,对相关问题领域的政策试验、政策评估和制度建设也会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