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以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为制度依据,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从学校全局和整体利益出发,坚持目标高远的学术追求,认真履行职能,独立开展工作,坚持在党委领导下,正确处理好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和规范,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着力提高学术质量,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一、继续加强学术委员会自身建设 根据教育部《规程》的相关精神和新修订的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总体要求,校学术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自身的建设。 校级学术委员会现有委员20人,目前不担任行政职务的委员19人。2017年1月,校学术委员会是在部分院级学术委员会成员因职务变化而调整产生,同时,结合学校基地平台建设及学科实际情况,增补了1名社科委委员、教授成为本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为强调学术民主、学术平等,各专业学院原则上都有1位经过民主推荐、不担任行政职务的教授作为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本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一级学科覆盖率和学院覆盖率均达到了100%。 各学院在学术委员会委员产生机制上,注重发扬基层学术民主,扩大委员的遴选范围,特别强调了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进入到学术委员会。 从委员组成结构和运行机制上保证了专任教师和基层学术组织的权重,在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各学院与学术委员会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 二、认真履行学术委员会职责 按照《章程》规定,校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主要有:⑴审议学科、专业建设规划;⑵审议学术机构设置方案;⑶审议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⑷审议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和办法;⑸负责全校的学术道德评价,受理学术争议和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处理;⑹评定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科学研究成果奖;⑺负责各类专家人才工程、项目和荣誉称号等人员遴选的学术评价;⑻评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⑼对学校制定的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提出咨询意见;⑽对学校预算决算中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使用提出咨询意见;⑾对学校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提出咨询意见;⑿学校认为需要提交审议、评定或提出咨询意见的其他事项。 校学术委员会坚持与学校行政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统筹行使好对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校学术委员会根据《章程》的要求,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循学术规律、学术自由和学术平等,通过全体会议、通讯评议等方式开展多项议题的审议工作。 截至2017年12月,本年度我校学术委员会召开9次全体会议,另外召开学术委员会学部主任会议专题讨论处理有关媒体报道学术不端事件4次、专题讨论学校中文期刊分类推荐的相关工作2次,组织开展全体委员通讯评议5次。所开展的主要工作涉及学校科研成果认定评价体系的修改完善;对外推荐科学研究成果奖;各类专家人才工程、项目和荣誉称号等人员遴选的学术评价;评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推荐校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科研成果奖励期刊目录修订;学术出版资助评审;审议新增学术研究机构,讨论管理办法修订;处理学术不端事件等。针对上述事项,学术委员会均提出明确意见,形成专项建议、意见及相关会议纪要。期间,各位学术委员会委员基本上都能按时出席会议,积极参与学校重大学术事务决策。 学术委员会工作运行总体平稳有序,对促进学校学术水平的稳步提升和学校综合改革的扎实推进发挥了主要作用。 由于重大学术事项需要经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才能提交校务会议或党委常委会讨论,因此在议题的审议工作中,委员们都本着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讨论,提出了许多积极的、建设性的意见。过去的一年,在各类人才工程的评审中,校学术委员会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1)对于校内研究机构成立的申请,学校要给予最大的支持,在此之前,科研部要进行资格审查,在后续也需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这些机构进行评估考察;(2)严格把握引进“文澜学者”讲座教授的质量,从学校学科建设出发,有计划的引进,控制名额,宁缺毋滥;(3)积极改进评审程序,给予被评审人更多的陈述权利,也让评委尽可能多的对候选人进行全面了解;(4)参考国际国内各类人才工程,积极改进我校各项人才制度,实现人才引进的科学化、规范化。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落实校学术委员会的意见,改进工作。 三、积极助力学术科研水平稳步提升 学校学术委员会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加强对重大项目、高端人才的扶持培育力度,全面提升科学研究创新水平。 2017年我校各级、各类项目立项312项,立项经费共计4214.8万元。其中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校有28项课题获准立项,立项总经费590万元,立项率为21.5%,比全国平均立项率14.6%高出6.9个百分点,居全国财经政法类高校前列,全国高校第30名,湖北省第3名;比2016年立项数增长33.3%,立项经费增长40.5%。此外,本年度有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批准经费60万元。 2017年度我校共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5项,经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共有29个项目获得批准立项,立项经费879.2万元。本年度立项率、立项数和批准经费均创历史新高,立项率27.6%,比上年度增长3个百分点;立项数比上年度增长16%;立项经费比上年度增长59.3%。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有23项立项,立项数比2016年增加17.4%,立项总数居财经政法类高校第一,湖北省高校第三,全国高校并列第十。 四、学风建设扎实有效 学校专设有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由杨灿明校长亲自担任组长,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及校学术委员会委托,负责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相关事宜,同时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裁决学术纠纷。 学校坚持把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放在学校建设和发展的突出位置,落实“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校学术委员会对学术不端行为一向采取“零容忍”态度,对于受理的举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学院(学部)学术委员会出具审查意见,并独立进行调查和取证,并委托同行专家提出评审意见。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由学术委员会提出学术处理意见,由校务会议做出决定后执行。涉及党员的,由校纪委提交校党委后给予纪律处分,切实发挥惩治学术不端案例的警示作用。本年度校学术委员会前后共有3次全体会议和4次学部主任会议专题讨论处理媒体报道学术不端事件,严明了全校学术纪律,规范了学术行为。人事部、研究生院也分别针对新入职青年教师、新聘任研究生导师进行宣讲教育全覆盖,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活动,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弘扬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学校把诚信教育作为学生道德成长的重中之重,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学生诚信做人、诚信做事。社科院、科研部在学校内组织了“学风建设中的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主题讲座,专门邀请了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吴汉东教授担任主讲人,副校长邹进文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11月14日下午15点,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2017年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我校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报告会,指示由科研部牵头组织全校师生代表在文泉报告厅集中收看报告会直播,在校校领导、教务部、研究生院、学工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院领导和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以及科研部全体人员参与并观看了报告会直播,同时各学院组织分会场收看了报告会直播。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学校进一步强化了学术活动管理,严明了学术纪律,规范了学术行为,营造了优良学风。校学术委员会做好学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谋划,为营造尊重学者、敬畏学术的良好学术生态环境做出积极努力。 五、各学院(部)学术委员会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通过建立健全系统完整、层次分明的三级学术委员会管理体系,有效激发了基层学术组织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各学院(部)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学术委员会的基层学术组织,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的授权,积极履行学院(部)学术事务的审议、评定、咨询和学术纠纷裁定处理等职责。各学院(部)充分发挥了学术委员会在治学、治教、治院方面的作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到科学决策。学院层面的学术权力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加强,实现了各级学术委员会的相互贯通和学术管理的相互衔接。 为建设“双一流”、实现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人文社科类大学的发展目标,我校各级学术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的论证,并在审查、评议、鉴定教学、科研成果和教师水平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指导并监督学术活动的开展和学术道德建设,以主人翁的姿态站在学校全面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高度,切实履行委员的职责,热心学术公益活动,认真完成学术委员会分配的工作任务,发挥了很好的学术评议和学术咨询作用。 今后,学校学术委员会将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响应国家“双一流”发展战略,按照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大力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校学术委员会运作与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履行职责,在完善学术事务的决策机制、改进基层学术组织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模式、推进学风建设、促进学术发展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突出一流学科建设重点,凝练学科发展方向,积极对接国家、地方发展战略需求,打造特色鲜明、体系优化的学科发展规划布局,从而更好地服务学校发展,打造我校科学研究的“中南学派”,为建设世界一流学科打下坚实基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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