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 朱艳平 唐榜)2016年11月11日上午8:30,党委组织部和纪委、监察工作部全体人员在中原楼六楼会议室,集中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的通知》等三个制度和文件精神。学习会议由党委组织部部长杨红侠主持并领学。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齐文远、党委副书记王文贵出席了本次学习会议。
《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制度规定选人用人;二、严格把好人选廉政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三、严厉查处违规用人行为,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四、建立倒查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六、组工干部要坚持公道正派,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杨部长还着重就《意见》中提到的“十严禁”“四个不得”“五个一律”进行了解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一、落实工作责任;二、深化日常了解;三、注重分析研判;四、加强动议审查;五、强化任前把关;六、严格责任追究。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的通知》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就学习贯彻《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要求如下:一、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制定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意见》的学习教育;三、扎实推进,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四、从严从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监督工作。
党委组织部部长杨红侠表示,组织部门一定认真贯彻落实上述三个制度和文件精神,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在今后的干部选任和监督工作中,组织部门会更加密切同纪委、监察工作部的工作联系,充分听取纪委、监察工作部的意见,做到有问题早防止、早提出、早改进。
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工作部部长蔡明辉谈到,防止“带病提拔”是干部提拔的最低要求,我们应该择优提拔干部。严格把握好干部标准,把功夫下在平时,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重视各级各类考核和评价,广泛观察识别干部。
党委副书记王文贵指出,学是基础,重在落实。我们要将三个制度和文件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起来,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结合起来。组织部要结合中央和教育部的最新干部精神,重新修订完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第三次修订)》。
纪委书记齐文远指出,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要将选人用人工作放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位置,既要严格按照三个制度和文件要求执行落实好选人用人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程序,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不断加以梳理、改进和完善,同时要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对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地撑腰鼓劲、大胆使用,切实将忠诚和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选拔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