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司佳豪)7月15日下午,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杨松在邹进文副校长陪同下莅临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院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心/院”)调研。
杨松在与中心/院全体员工座谈时,听取了中心/院负责人徐汉明教授关于中心/院2016年上半年工作的情况汇报。徐汉明说,上半年按照教育部建设“双一流”的新部署,新要求,学科建设工作上,围绕理论体系、教材体系、课程体系开展工作,初步完成了《社会治理法学原论》编撰、《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原论》初稿15万字、《公共安全保障法研究》15万字,网络社会治理法学二级学科可行性报告正在进行中,社会治理法学博士生课程按“2+1+6+X”模式已运行4年,硕士生课程“1+1+4+X”模式已运行2年;科研攻关上,完成了《法治湖北省情手册》20万字,《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研究报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背景下的依法治省》和《法治湖北视野下法治文化建设研究》等重点项目;接受委托修订《法治湖北指标体系和考评标准》、《中国法学教育改革若干建议》、《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等10项,自主立项“十三五”时期检查制度发展完善的若干建议等12项;成果转化上,出版著作《法治中国建设略论》、《法治湖北省情手册》、《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和《社会治理法治前沿》,发表论文《论法治建设指标体系的特性和功能》等10篇,主办和参与了国内外学术会议和活动20多项;服务决策上,向中央、省报送咨询报告10期,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汪洋和省级领导陈冀平、李鸿忠等批示转发15件。
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民族事务治理法治研究所所长徐柏才教授汇报了在中心/院筹办民族事务法治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的工作情况。他指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和妥善处理民族问题已经是大势所趋,民族事务的处理急切需要懂得法律与民族治理的专业人才,民族事务面临现实困境,亟待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强化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研究是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求。研究所将立足实现“三个着力”,即:着力提升民族事务处理治理研究水平,着力打造民族事务治理法治一流创新团队和着力服务中央和地方民族事务治理高端决策;实现“三个助推”, 即:助推民族事务治理法治理论体系、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建设,助推民族事务治理法律制度、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的法制体系建设,助推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法治水平的提升。徐柏才教授表示将自觉贯彻党的民族事务治理的方针政策,坚持“问题导向、紧贴地气、协同创新、服务决策”,围绕民族事务治理进程中的热点、难点和薄弱点开展研究工作,积极地服务中央决策。
在听取了徐汉明、徐柏才的汇报后,杨松同志发表重要讲话。他首先对中心/院的建设和取得的成绩表示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说,理论研究非常重要,尤其在法学研究上,切忌照搬西方观点,生搬硬套。要立足中国实际,通过在实践中总结、提炼、升华出的理论指导实践和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杨松指出,民族事务治理法治研究所的研究成果应以进入省、中央决策为第一考量。现阶段关于民族法治的研究任务非常重,也非常急迫,应该优化选题、集中力量,尽快开展相关研究。对此,他对于研究所的发展提出了要求:第一、民族事务治理法治研究课题要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直接服务于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第二、当前的重点研究是城市民族事务治理法治保障,可会商省民宗局、省政协民宗委、武汉市等大中城市组织专家实务人员开展联合攻关,为中央领导机关近期城市民族事务治理服务;第三、要建立研究机构、健全研究骨干队伍,确定研究覆盖的范围,制定规划,强化措施。
徐汉明、徐柏才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杨松同志的讲话精神并加以落实。邹进文副校长在讲话中感谢杨松同志莅临中心/院调研,表示要进一步支持中心/院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