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 邓松)近日,教育部和学校相继公布了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2012年相比,在考试安全管理、报考条件、学科专业等方面均有不同要求。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将以往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从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等,调整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有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学校调整了部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原市场营销和电子商务合并为营销管理专业;原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变更为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原法经济学专业停招;新设劳动关系、经济统计学等4个专业。
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学校要求所有报名考生在入学考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信息,核对姓名、毕业学校、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在复试阶段,所有复试考生要出具学籍或学历证明材料,其中,应届生出具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出具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学校接收校内外推免生工作即将展开,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MTA)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具体日期为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