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忠梅、高利红当选环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27浏览次数:79

     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先辉)6月22日至24日,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在四川成都召开,本次年会亦是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来自我校、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170多个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环境资源管理机关、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及公司等单位和韩国环境资源法学会的400余人参加了大会。我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吕忠梅教授、高利红教授当选为研究会副会长,余耀军副教授当选为研究会教学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尤明青副教授当选为理事。

 

    就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大会专门为吕忠梅教授举行了学术沙龙,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辽宁大学等多个高校的研究人员参与讨论。过程中,吕忠梅教授就修改的背景、主要思路等内容谈了自己的建议,引起了参会人员的关注与共鸣。

 

 

吕忠梅教授发言

 

    在第三分会场,高利红教授主持了《环境法的发展与<环境保护法>修改》专家座谈会,并对有关部门提交的草案谈了自己的看法,引起了大家热烈回应。在第一分会场,余耀军副教授对《1982年宪法颁行30周年与环境法的发展》专题有关人员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高利红教授主持讨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