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者:李尚楠发布时间:2015-01-14浏览次数:98

2014年元月份,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正式颁布实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通知》(教政法厅[2014]1号)的精神指引下,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进行了修订,并按照新的规程精神调整了学校、学部、院系三级学术委员会。这两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学术委员会的地位,有助于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教授治学中的作用。

2014年,学校共召开全体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会议8场,主要就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展开讨论并做出决定:

一、对学校制定的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提出咨询意见。

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出台后,学校科研部就原有的学术委员会章程进行了修改,并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经过多次认真全面的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交校教代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和办法、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

本年度,我校先后就“文澜工程”的人才管理办法、外文期刊的认定标准等提请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并最终按照会议意见形成相关管理办法和文件。

三、评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


四、审议学术机构设置方案,评定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受理学术争议和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处理。

2014年,学校对于目前成立的百余所校级科研机构进行了自查整改工作,校学术委员会对整改后的校级科研机构进行了重新认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学术文库》的专著出版资助遴选工作和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的存疑认定工作都提交校学术委员研究决定。

2014年其他各级学术委员会各学部、院系的学科、专业建设规划,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和办法等方面也各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综观2014年,我校学术委员会的运行开创出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的新局面,这也得益于教育部确立了学校学术委员会在校内的最高学术机构和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核心的定位。